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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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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時間: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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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 價:農曆春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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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 日:週六、國定例假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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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 日:週日 、 週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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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 日:週一 ~ 週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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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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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舒適的睡眠,如需加人可事先來電告知,以便為您安排被品,如未事先告知,加人每人酌收1,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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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提升住宿品質,請於晚上10點後降低音量,以免影響其他住宿旅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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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本棟民宿全面禁止吸菸酗酒(包含室內、廁所及房間陽台),若無法遵守此項規定,一經舉發,我們將立刻請您退房,恕不退費,不便之處還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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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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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住宿旅客及民宿主人生活隱私,本民宿不開放參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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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宿陳列物品及設施皆為主人精心典藏,請小心維護,如有損壞請照市價賠償,不便之處敬請包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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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二週告知,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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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 |
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 |
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 |
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 |
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 |
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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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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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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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日住宿因個人因素無法前來或訂房數、住房天數的更改,訂金恕不退還。 |